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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皓
联系方式:0632-5119960
注册时间:1980-12-01
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园林绿化、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炉窑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机械化施工、机具租赁、带锯加工、房屋租赁、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室内外装饰装潢材料、灯具、五金交电、电动工具、电子产品及配件、广告牌、灯箱、LED屏的制作、安装、维修、承包境外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及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项目凭有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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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艳甫、万凯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冀0982执异69号         判决日期:2021-07-29         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在本院执行宋艳甫与万凯、郗永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案外人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请求终止(2020)冀0982执恢168号案对万凯在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债权的强制执行。理由是:一、异议人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对该债权查封在先。二、异议人泰安市双泰建材对该工程款债权有优先受偿。三、双泰公司对万凯提起的诉讼虽然被山东肥城法院驳回,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清晰。 被执行人郗永芳辩称,万凯与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未对账,不确定欠材料款的金额,材料款是否应优先支付及异议中对工工程款的执行请求,服从法院判定。 本院查明,任丘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2日以(2019)冀0982执保36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冻结了万凯在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1760万元,2020年6月18日扣留2490万元,2021年5月10日继续扣留2490万元。2020年9月22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以(2020)鲁0983财保29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万凯在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811万元。2021年4月1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2020)鲁0983民初513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原告泰安双泰建材有限公司要求万凯支付货款6064999.93元,利息2200195.76元的起诉
判决结果
驳回案外人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的执行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合议庭
审判员金延凯 审判员刘新水 审判员朱景龙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周亚迪
判决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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