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鹏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115民初10862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晴隆县鹏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海宇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原告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晴隆县鹏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223元,由原告晴隆县鹏森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娇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施雯
判决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