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阳鑫冶金辅料有限公司与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323民初1949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西峡县阳鑫冶金辅料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峡龙成冶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原告西峡县阳鑫冶金辅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西峡县阳鑫冶金辅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86元,由西峡县阳鑫冶金辅料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杨付林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法官助理操姗书记员李倩倩
判决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