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辰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与常纯伟首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鲁1482执231号之六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禹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禹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常纯伟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常纯伟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809.45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关敬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娜娜
判决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