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果
联系方式:0812-8887280
注册时间:2010-04-09
公司地址:攀枝花市西区蓝湖小区小广场旁(鸿福商务中心楼)
简介:
住宅房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备、仪器仪表用钟制造;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制造;通信设备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电力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公路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特种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水利土石方工程服务;土石方运输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攀枝花市东区润天机械租赁服务部、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其他裁定书
案号:(2020)川0422财保18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盐边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攀枝花市东区润天机械租赁服务部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为攀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7722××××0448账户上的存款1100000元予以冻结。申请人攀枝花市东区润天机械租赁服务部提供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予以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四川雪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开户行为攀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7722××××0448上的存款11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壹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攀枝花市东区润天机械租赁服务部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王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马丽英
判决日期
2021-07-28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