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与江西广播电视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晋0322民初1620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山西省盂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鑫与被告江西广播电视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后,原告刘鑫于2020年1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鑫撤诉。
案件受理费232元,减半收取166元,由原告刘鑫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荣峰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付娆
判决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