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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留明
联系方式:0534-2299226
注册时间:1994-01-08
公司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晶华路
简介: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空调系统及末端配套产品、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与售后服务;冷却塔、空冷器、蒸发器、风幕机及配件、通风管道、消声器、静压箱、建筑材料、抗震支吊架、综合支吊架、城市综合管廊支架、装配式成品支吊架及预埋槽、水处理设备、低压电器成套电控设备、火灾防护产品、消防防排烟设备、通风、风机及配件、组合风阀及其他风阀、地铁用消声器、固定过滤器、电动组合风阀、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品、水箱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服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劳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铝合金门窗加工、销售、安装(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有色金属(国家专营的除外)(不含危化品)销售;高分子复合材料、塑料管材管件、橡胶管材管件、卫生洁具模具的生产销售;塑料检查井、塑料化粪池的生产销售安装;雨污水系统、给排水管道系统的设计及技术咨询;人防设备、配件制造;人防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III类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通暖设备项目进行投资;一般项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制冷、暖通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销售;电缆桥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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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与承德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821民初1371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承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400.00元,由原告中大空调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赋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记员王海艳
判决日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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