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沿滩区沿滩镇三强水泥制品厂与被上诉人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罗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3民终326号
判决日期:2021-07-28
法院: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沿滩区沿滩镇三强水泥制品厂因与被上诉人四川洲桥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罗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4日作出(2019)川0311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后,上诉人沿滩区沿滩镇三强水泥制品厂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2019)川0311民初166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重审。
沿滩区沿滩镇三强水泥制品厂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868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李宁川
审判员马超
审判员曾伟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黄守益
书记员罗沛利
判决日期
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