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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鹏
联系方式:0756-3298088
注册时间:2016-11-16
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2976(集中办公区)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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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妇幼保健院、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豫0825执846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7-27         法院: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温县妇幼保健院与被执行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院科室建设有限公司、珠海市大医精诚医生集团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温县人民法院(2020)豫0825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查明被执行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情侣南路318-101、102、201、301、401、402、403、501、502、503、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318号2栋3301有房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判决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情侣南路318-101、102、201、301、401、402、403、501、502、503、香洲区吉大情侣南路318号2栋3301房产。 二、被执行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珠海市蓝海之略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诉讼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牛卫平 审判员杨得坡 审判员杨太平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马晴云
判决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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