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凤英与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1481民初5422号
判决日期:2021-07-27
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凤英被告河南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鼎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7日立案。原告许凤英于2021年7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许凤英撤诉。
案件受理费7302元,减半收取3651元,由原告许凤英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任丽
审判员靳剑锋
审判员彭敬山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陈泉宇
判决日期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