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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67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洋
联系方式:0313-7098386
注册时间:2002-07-29
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富强路4号24幢2单元1001号、3单元1006、1007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输变电工程、矿山工程、通信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亮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土地整理整治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景观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荒山荒地治理工程、草地建设施工;人工造林及荒山造林;苗木销售,草原围栏安装及销售;五金机电批发及零售;机械设备安装、租赁、销售、维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租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按国家核定的资质证书及资质等级从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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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寿光三合温室材料有限公司、崔时鸣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791民初260-1号         判决日期:2021-07-27         法院: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寿光三合温室材料有限公司、崔时鸣、马洪波、段兴江、李斌、张露及第三人青岛浩铭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了对第三人青岛浩铭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起诉。现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六被告银行存款75748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以冻结、查封、扣押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保全被告寿光三合温室材料有限公司、崔时鸣、马洪波、段兴江、李斌、张露名下价值75748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温桂宏 人民陪审员张树 人民陪审员李月影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金德瑞
判决日期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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