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嘉盛木业有限公司与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明盛建筑服务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802民初3788号
判决日期:2021-07-27
法院: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广元市嘉盛木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明盛建筑服务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原告广元市嘉盛木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巴中市华兴建筑有限公司、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明盛建筑服务部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广元市嘉盛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32.00元,由原告广元市嘉盛木业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元庆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吴小沛
判决日期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