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董印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08民初3860号
判决日期:2021-07-27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董印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原告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且未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北京东光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王克鸽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丛阳
判决日期
202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