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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莫湘林
联系方式:0731-84165263
注册时间:1992-08-22
公司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泉塘街道漓湘西路5号
简介: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基、环保工程、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施工劳务;园林绿化植物材料生产经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装饰材料、花草苗木、公路设施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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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正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川0311执430号         判决日期:2021-07-26         法院: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自贡正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1)川03民终37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58万元(以本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金额为准)或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以查扣财产清单或协助执行通知书确定的财产为准)。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满前30日内提出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黄云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法官助理马宇龙 书记员何鑫
判决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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