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58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826民初6458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1-07-26
法院: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宿迁远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30日立案。本案审理中,原告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案件受理费80008元,减半收取40004元,由原告宿迁市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林峰
审判员蒋玉莲
审判员刘乐家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朱丹丹
判决日期
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