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水文园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05财保675号
判决日期:2021-07-26
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水文园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1331301元的财产予以查封、冻结。申请人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水文园凯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331301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方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玉倩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臧百挺
判决日期
2021-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