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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6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孝金
联系方式:0516-82308661
注册时间:2007-09-04
公司地址: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简介: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线、电缆经营;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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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蔡晓红、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312执异96号         判决日期:2021-07-23         法院: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蔡晓红为被执行人。本院于2021年5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查明,2018年11月8日,本院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诉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8)苏0312民初7576号民事判决:被告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货款903600元及利息(以903600元为本金,从2017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80元,减半收取759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590元,由被告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根据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强制执行,案号为(2019)苏0312执1365号。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称,镇江市海潮电气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追加蔡晓红为本案被执行人
判决结果
追加蔡晓红为本案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合议庭
审判长王松 审判员庞峰 审判员邓拓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波 书记员尚飞
判决日期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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