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11民初5439号
判决日期:2021-07-23
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涿州市通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蔡亮亮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高明月
判决日期
20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