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3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0981民初3233号
判决日期:2021-07-23
法院: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4664元,减半收取37332元,由原告江苏鸿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海燕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金磊
书记员周媛媛
判决日期
20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