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文才与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冕宁县顺达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3401民初2371号
判决日期:2021-07-22
法院:西昌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伍文才诉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冕宁县顺达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凌元学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6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文才于2021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沂蒙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冕宁县顺达劳务代理有限公司、凌元学合同纠纷一案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伍文才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328.00元,减半收取10664.00元,由原告伍文才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朱红梅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彭骊春
判决日期
202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