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伟
联系方式:020-85521717
注册时间:1999-11-08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407房(仅限办公)(不可作厂房使用)
简介:
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软件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零售;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力资源外包;业务流程外包;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计算机房维护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打字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办公服务;办公设备耗材批发;计算机房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软件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其他办公设备维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设计服务
展开
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京0106财保288号         判决日期:2021-07-22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州佳众联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中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720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中电汇通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72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刘芳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温倩茜 书记员郑宏志
判决日期
2021-07-22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