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孟醒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陕0116执547号
判决日期:2021-07-21
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杜某某与被执行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本院(2018)陕0116民初327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20778.76元,执行费212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中,我院执行回17066.43元(扣除税款3924.33元后应支付工资16854.43元,执行费212),申请执行人已经领取全部案款,本案执行费212元由申请执行人代为缴纳,故本院(2018)陕0116民初3275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6执547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5月10日结案
合议庭
二0二一年五月十日
判决日期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