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琳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4民初33号
判决日期:2021-07-21
法院: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周琳与被告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1日立案。原告周琳于2021年5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周琳撤诉。
案件受理费17068元,减半收取8534元,因原告周琳尚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本院不再收取
合议庭
审判长熊疆
审判员刘起新
人民陪审员戴克明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潘红梅
书记员姚星延
判决日期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