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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18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华平
联系方式:0826-2250266
注册时间:2011-09-16
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万品.凯旋门5幢迎宾大道455-226号
简介:
输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讯设备租赁;电力设施维护、维修、调试、试验;施工劳务、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力销售;电力供应;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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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永生、张宇顺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民申1321号         判决日期:2021-07-21         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许永生因与被申请人张宇顺、四川德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10民终19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许永生申请再审称,张宇顺一直没有与许永生签订过合作协议,许永生也从未参与过项目管理,一、二审法院认定许永生与张宇顺存在合作不符合事实,请求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进行再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结果
驳回许永生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鹏 审判员刘前进 审判员匡小芹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王燕琳 书记员李睿茜
判决日期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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