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晋07民初74号
判决日期:2021-07-21
法院: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灵石装备制造分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立案。原告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尚纬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李青
审判员郭富生
审判员卢琳山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贺琦
判决日期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