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爽龙建材经营部、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1)桂0922执878号
判决日期:2021-07-20
法院:陆川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宁市爽龙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是本院生效的(2020)桂0922民初287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货款64488元及违约金给申请执行人。2021年5月24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6月17日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的存款71000元,7月13日扣划2139元,合计执行73139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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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判决日期
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