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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培民
联系方式:0635-5152800
注册时间:2009-08-27
公司地址:冠县北环路齐鲁加油站西邻
简介: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桥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水利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按资质证核定的范围经营);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监理;城乡规划设计;环境工程设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应用;苗木、花卉、盆景培育、销售(凭有效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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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亚敏与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涂仁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602民初1932号         判决日期:2021-07-19         法院: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代亚敏与被告山东民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涂仁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确认原告与二被告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关系合法有效;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同日,原告又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代亚敏撤诉。 案件受理费2584元,已减半收取计1292元,应收取25元,由原告代亚敏负担,本院退还原告代亚敏1267元
合议庭
审判员田永新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法官助理龙仲夏 书记员吴桐
判决日期
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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