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聪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桂0502执107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19
法院: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聪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袁聪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袁聪向申请执行人偿还维修费用4470元、案件受理费115.75元,但被执行人袁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执行中,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2021)桂0502执1078号执行裁定,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被执行人袁聪名下的动产、不动产、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权益,所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提取的财产以4585.75元为限。因被执行人无法提起网络查询,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情况,2021年4月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分局材料显示被执行人2019年5月28日已注销死亡。除外,本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现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执行申请
判决结果
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2021)桂0502执10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沈海浪
审判员陈达
审判员黄振锋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李新敏
书记员裴小环
判决日期
202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