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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
集体所有制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艳伟
联系方式:0371-2855822
注册时间:1990-04-12
公司地址:开封市东环北路40号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特种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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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轩康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184民初295号         判决日期:2021-07-16         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郑州市轩康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出具编号为:02214101090004O2000005号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兴隆建筑工程公司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高安民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李明展
判决日期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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