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67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723民初6767号
判决日期:2021-07-16
法院: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小云与被告朱一全、第三人连云港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小云于2018年11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徐小云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4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徐小云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汤锦军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王晓飞
书记员周岚岚
判决日期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