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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谷勇
联系方式:0429-2118341
注册时间:2005-08-09
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公汽公司材料库
简介: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建筑、古建筑工程服务、环保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电力输送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清洗服务;建筑劳务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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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辽0214民初2706号         判决日期:2021-07-15         法院: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大连地铁十三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合议庭
审判员吕毅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张艺箫 书记员郑晓宇
判决日期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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