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卓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古分公司、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902民初4963号
判决日期:2021-07-12
法院: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濮阳卓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古分公司、河南省鑫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濮阳卓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濮阳卓越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陈富申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法官助理陈丽丽
书记员丁宁
判决日期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