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稻农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粤0104民初24195号
判决日期:2021-07-12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稻农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本案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撤回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75元,由原告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欧阳福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王晓燕
书记员叶荣幸
判决日期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