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顺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1025民初763号
判决日期:2021-07-12
法院: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乐昌市顺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1日立案,原告乐昌市顺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乐昌市顺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332元,减半收取1166元,由原告乐昌市顺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旭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李碧霞
书记员曹跃华
判决日期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