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信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冀01民终5874号
判决日期:2021-07-12
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河北信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电科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0)冀0105民初842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河北信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876.00元,减半收取3438元,由上诉人河北信远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靳建军
审判员宋广道
审判员张洁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尹珊珊
判决日期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