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波与四川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川0703民初55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晓波与被告四川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朱晓波于2021年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朱晓波撤诉。
本案受理费879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13797元,由原告朱晓波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明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书记员姜陶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