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黔0525执1093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21)黔0525民初218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书后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何某某向本院撤回该案执行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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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终结本院(2021)黔0525执109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章华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刘丁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