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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瑞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生银
联系方式:15352196088
注册时间:2013-04-01
公司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东侧、园林路南侧天脉缘住宅小区3-1-2号
简介:
工业设备、环保设备、环卫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照明设备、净水设备、电子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厨房设备、电采暖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体育器材、消防器材、卫生洁具、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智能水表、阀门的销售、安装;节能设备研发、销售、安装、维修;电脑耗材、汽车用品、润滑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文化用品、橡胶制品、针织用品、洗涤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数码产品、玻璃仪器、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钢材、板材、管材、涂料及油漆(闭杯闪点>60℃)、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工电料、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照相器材的销售;二异丙胺、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氨水、亚硫酸氢钠、硫酸亚铁铵、草酸的不带存储设施经营;商品促销服务;信息化系统集成;节能改造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建筑工程分包;劳动力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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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瑞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甘01民终2162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酒泉瑞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2民初930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20)甘0102民初930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酒泉瑞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945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康军卫 审判员赵晓金 审判员张华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廖雪 书记员田庆
判决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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