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津03知民初307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民航大学与被告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原告中国民航大学于2021年2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中国民航大学撤诉。
案件受理费4975元,减半收取计2487.5元,由中国民航大学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裴然
审判员刘雪峰
审判员张铮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法官助理韩琳
书记员张梦凝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