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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00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洪俊
联系方式:0574-87381572
注册时间:1985-07-01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21号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室内环境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电气安装服务;路基路面养护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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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与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欣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0602民初587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与被告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欣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1日立案。2021年4月13日,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欣悦返还原告工程款1万元。2020年4月14日,因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河南省天地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曲晓雪 人民陪审员韩雪 人民陪审员陈艳丽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孙海丹
判决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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