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与程红霞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黑0522执269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程红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年6月2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1年6月16日,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程红霞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程红霞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欠款总计42760.02元及利息,分别于2021年6月16日当庭一次性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县支行借款10000.00元,剩下32760.02元和利息自2021年7月起每月16日还款1000.00元至2021年12月31日前案款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472.81及执行费由程红霞负担。因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1)黑0522执26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李凌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书记员韩双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