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安蜜尔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73民初508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兰邦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安蜜尔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因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兰邦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安蜜尔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兰邦商贸有限公司、被告中山市安蜜尔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惠人新生活(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合议庭
审判长侯占恒
审判员陈勇
审判员刘炫孜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朱蕾
书记员肖凯月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