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千营与齐海涛、陈连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225民初2288号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黄千营与被告齐海涛、陈连营、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二建劳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黄千营申请撤回对被告齐海涛、陈连营、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黄千营对被告齐海涛、陈连营、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63元,由原告黄千营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国起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王晶晶
判决日期
2021-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