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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耀文
联系方式:0539-8132286
注册时间:2000-10-26
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金雀山街道中丘路4号香榭丽都10号楼沿街 最新年报地址
简介: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房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房地产经纪;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礼品花卉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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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302民初12131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7-02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佳价值44725元的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李佳价值44725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468元,由申请人临沂市现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杨莉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魏思琪
判决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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