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与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延苏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213民初2515号
判决日期:2021-07-01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荣与被告青岛方圆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延苏、青岛泰诚裕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陈荣于2021年6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荣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韩雪梅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书记员王妍
书记员刘亚君
判决日期
20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