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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8072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851-86768248
注册时间:2011-06-01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毕节路58联合广场4栋16层7号
简介: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电梯安装、维修B级;拆除工程、温室大棚工程、边坡护理工程、体育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质灾害整理工程、管道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实验室净化及装修工程;铝塑门窗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金属制品、电线电缆承装(修、试)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土地治理、开发、复垦;建筑劳务分包;国内劳务派遣;机电设备采购及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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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清德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黔04民终619号         判决日期:2021-07-01         法院: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周清德劳动争议一案,不服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423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423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刘玉 审判员洪云 审判员陈雯贞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周愿垚 书记员彭雪
判决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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