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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为灿
联系方式:0391-3698666
注册时间:2009-04-16
公司地址:焦作市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院内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经销:建筑材料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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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永远建筑设备租赁站与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豫0727民初640号         判决日期:2021-07-01         法院: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新乡市卫滨区永远建筑设备租赁站诉被告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东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新乡市卫滨区永远建筑设备租赁站于2021年4月28日向本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告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东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新乡市卫滨区永远建筑设备租赁站撤回对被告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东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650元,减半收取825元,由原告新乡市卫滨区永远建筑设备租赁站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洪光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陈伟
判决日期
2021-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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