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太、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富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黑10民终460号
判决日期:2021-07-09
法院: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孙长太、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哈尔滨富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建伟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2020)黑1084民初43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2020)黑1084民初43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宁安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孙长太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866元予以退回;上诉人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9866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吴德刚
审判员杨弘智
审判员杨耀然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法官助理周禹
书记员刘璇
判决日期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