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中和无锡贸易有限公司与陕西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佛山观鹭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苏0213民初5744号
判决日期:2021-07-09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佛山观鹭置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伊中和无锡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一案,申请人佛山观鹭置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伊中和无锡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了相应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伊中和无锡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中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梁建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叶倬鸣
判决日期
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