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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尹继云
联系方式:0870-2226158
注册时间:2004-12-26
公司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196号
简介:
在本省内经营GSM数字移动通信业务;IP电话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骨干网数据传送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网络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等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因特网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以及其他电信及信息服务;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因特网设备及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业务培训、会议服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业务;无线接入业务(含2.6GHz无线接入业务,3.5GHz无线接入服务;其中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不含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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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惠、永善县金江建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6民终1651号         判决日期:2021-07-09         法院: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吴兴惠与上诉人永善县金江建安公司(金江建安公司)、云南名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贵公司)、被上诉人颜明贵、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昭通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昭通分公司)、被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盐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盐津分公司)、被上诉人云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服务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2019)云062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2019)云062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吴兴惠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432元予以退回,上诉人永善县金江建安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432元予以退回,上诉人云南名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432元予以退回
合议庭
审判长周严惠 审判员陈丹 审判员余帅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徐开鹏
判决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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